2026年06月18日 10:00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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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澳州议会下议院6月17日晚以36票反对、9票支持,否决了一项旨在限制晚期堕胎的法案,使这项刚于当天稍早获上议院通过的法案最终未能成为法律。该法案由家庭优先党(Family First)提出,主张自怀孕25周起原则上禁止堕胎,仅在孕妇生命受到威胁或胎儿存在严重异常的情况下允许进行。法案在上议院以10票对9票惊险过关,获得一国党新任议员支持,创下近年反堕胎法案在南澳推进最远的纪录。不过,下议院经不足两小时辩论后迅速表决否决。工党与自由党均采良心投票方式,绿党全数反对,一国党则支持法案。支持者认为,法案旨在保障未出生胎儿权益,并反映部分社会对晚期堕胎的担忧。反对者则指出,现行法律已建立适当监管框架,将堕胎视为医疗保健的一部分,不应进一步限制孕妇及家庭在面对复杂医疗状况时的选择权。
南澳现行法律规定,怀孕23周后若获两名医生同意,且继续妊娠可能对孕妇身体或心理健康造成重大风险,即可进行堕胎。这项法案原本拟取消相关条款,引发医疗界与女性权益团体关注。辩论期间,多名议员强调应尊重女性自主决定权及医疗专业判断,认为不应由政治介入个别家庭面临的艰难抉择。法案遭否决后,意味南澳现行堕胎法规维持不变,也显示州议会多数议员仍支持现有制度与女性生育自主权。
来源: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