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6月18日 10:00 發布
編輯:Editor
南澳州議會下議院6月17日晚以36票反對、9票支持,否決了一項旨在限制晚期墮胎的法案,使這項剛於當天稍早獲上議院通過的法案最終未能成為法律。該法案由家庭優先黨(Family First)提出,主張自懷孕25週起原則上禁止墮胎,僅在孕婦生命受到威脅或胎兒存在嚴重異常的情況下允許進行。法案在上議院以10票對9票驚險過關,獲得一國黨新任議員支持,創下近年反墮胎法案在南澳推進最遠的紀錄。不過,下議院經不足兩小時辯論後迅速表決否決。工黨與自由黨均採良心投票方式,綠黨全數反對,一國黨則支持法案。支持者認為,法案旨在保障未出生胎兒權益,並反映部分社會對晚期墮胎的擔憂。反對者則指出,現行法律已建立適當監管框架,將墮胎視為醫療保健的一部分,不應進一步限制孕婦及家庭在面對複雜醫療狀況時的選擇權。
南澳現行法律規定,懷孕23週後若獲兩名醫生同意,且繼續妊娠可能對孕婦身體或心理健康造成重大風險,即可進行墮胎。這項法案原本擬取消相關條款,引發醫療界與女性權益團體關注。辯論期間,多名議員強調應尊重女性自主決定權及醫療專業判斷,認為不應由政治介入個別家庭面臨的艱難抉擇。法案遭否決後,意味南澳現行墮胎法規維持不變,也顯示州議會多數議員仍支持現有制度與女性生育自主權。
來源: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