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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务部就欧盟《工业加速器法案》正式提交评论意见 警告若损害中企利益将采取反制措施
2026年04月27日 22:30 发布 编辑:Editor

中国商务部周四正式向欧盟委员会提交对欧盟《工业加速器法案》(Industrial Accelerator Act,IAA)的评论意见,表达中方对法案中多项限制性条款的严正关切,并警告若欧方执意推动法案成法且损害中国企业利益,中方将「不得不进行反制」。
《工业加速器法案》背景
欧盟委员会于今年3月4日正式提出《工业加速器法案》草案,作为其《清洁工业协议》的核心支柱之一。法案旨在强化欧洲在电池、电动汽车、光伏、风能、热泵及关键原材料等战略性清洁技术行业的本土制造能力,目标是在2035年前将制造业占欧盟GDP的比例恢复至20%。
法案的核心措施之一,是在公共采购及政府补贴中引入「欧盟原产」(Made in EU)强制要求。例如,以公共资金支持的太阳能项目,须在法案生效三年内采用欧盟制造的逆变器及太阳能电池;获公共支持的电动汽车须在欧盟境内组装,且除电池外,至少70%的零部件须在欧盟27个成员国内制造。
法案亦提出对超过1亿欧元的战略行业外来投资设置条件审查——特别是来自「单一第三国在全球制造产能中占比超过40%」的投资方,即直接针对在电池和光伏领域占全球主导地位的中国。相关条件包括符合本地含量要求、不得持有欧盟企业多数股权、主要雇用欧洲员工,以及向欧盟方面授权知识产权。
中方三大批评:违反世贸规则、歧视中企、拖累绿色转型
中国商务部在评论意见中指出,法案主要存在三方面问题。
首先,法案涉嫌违反世贸组织最惠国待遇及国民待遇等基本原则,以及《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及《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等多项协定规则。
其次,「欧盟原产」排他性条款构成严重投资壁垒和制度性歧视,有违市场公平竞争基本原则,亦有违中欧领导人关于妥善处理摩擦分歧的重要共识,严重影响中国企业对欧投资预期。
第三,法案将拖累欧盟自身的绿色转型进程,损害欧盟市场的公平竞争,并对多边贸易规则体系造成新的冲击。欧盟委员会数据本身承认,中国在电池和光伏等技术的全球制造产能中占比逾80%——中方认为,将这一竞争优势排除在外,将令欧洲消费者和企业付出更高成本。
中方在评论意见中要求欧方删除法案中对外国投资者的歧视性要求、本地含量要求、强制转让知识产权和技术要求,以及公共采购限制政策。商务部表示,中方愿与欧方就此问题展开对话沟通。
中欧贸易摩擦持续升温
此次交锋是近期中欧贸易关系持续紧张的最新体现。欧盟去年已就中国电动汽车补贴问题展开反补贴调查,并对中国电动汽车加征关税。中国企业在欧洲建设电池及汽车制造厂的计划因此面临巨大不确定性。
德国马歇尔基金会(German Marshall Fund)的分析指出,《工业加速器法案》在欧盟内部亦存在争议,法国及部分南欧成员国力推本土含量要求,而德国等高度依赖中国市场的汽车制造商则对可能引发贸易冲突抱有顾虑。目前法案尚须经欧洲议会及欧盟理事会审议,确切实施时间表仍未公布。


新闻来源:中国商务部、欧盟委员会(COM(2026) 100 final)、ESG Today、Crowell & Moring、德国马歇尔基金会、路透社(Reut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