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13日 11:00 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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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州政府推動《規劃法》重大改革引發爭議,法律與環保界憂慮新法削弱環境保護與反貪腐機制。州長與規劃廳長宣稱改革將簡化程序、加速住房審批,但前最高法院法官安東尼·惠利(Anthony Whealy)批評此說具欺騙性,實際影響遠超住房範疇,恐破壞反腐敗與監督制度。草案賦予規劃部長新權力,可將項目納入目標評估開發(TAD)途徑,部分環境與公共利益不再列為考量因素,並取消徵求專業部門意見的法定要求。新設的開發協調局(DCA)將取代多個監管機構,而環境與氣候部門亦無須就受威脅物種提供建議。環境辯護辦公室(EDO)警告,規劃秘書將獲過大權力且缺乏制衡。
綠黨議員蘇·希金森(Sue Higginson)指改革繞過專業審查、集中權力,削弱地方政府與監督角色。惠利稱這違背反貪污賄賂獨立委員會(ICAC)所倡導的透明與問責原則,恐再現開發腐敗。規劃廳長保羅·斯卡利(Paul Scully)回應稱,ICAC未提出異議,並保證TAD不適用於礦業或能源項目。但惠利反駁,若屬實應將限制寫入法案。綠黨要求將法案提交委員會重審,指政府諮詢不足。
來源: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