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在悉尼的新州最高法院自行訴訟,獲判超過46萬澳元賠償。法官上周裁定,一名曾任學校場地管理員的男子約40年前在新州帕克斯多次性侵當時仍是兒童的她。
她在民事審訊中親自盤問施害者,法官亦參考對方當年的認罪紀錄及受害者幼時的陳述。法律學者指出,受害者自行追討歷史性侵賠償並證明案件的情況罕見。
來源:ABC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