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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僑領潘南弘周波起訴程潔誹謗獲勝 法官判兩人及華人服務社共獲賠63萬5千
2021年02月07日 15:15 發布 編輯:admin

記者吳景亮報導   新州高等法院與2月1日頒發的一項判決書表明,備受關注流傳在華人社區長達4年的匿名信事件,終於告一段落。

周波博士及潘南弘先生于2018年7月入禀新州最高法院,起訴華人服務社高齡頤養院前院長程潔女士總共發了超過75封匿名信,誹謗和詆毀華人服務社、潘南弘先生、周波博士及服務社部分職員。

法官最後裁定,周波潘南弘起訴得值勝訴,被告程潔被裁定必須賠償潘南弘28萬5千澳元,賠償華人服務社15萬澳元,賠償周波博士20萬澳元,此案被告共需賠償63萬5千澳元,並需要支付所有堂費。

法庭判決書于2月1日頒發,允許被告有14天的上訴時間。如果不能提供新的證據翻案,法庭則會再頒發判決書執行令。

據案情顯示,自2016年11月以來,華人服務社遭受某些人士持續在社區中散發匿名信,誹謗該社高齡頤養院及創社主席兼現任義務執行董事潘南弘先生。其後,該社現任主席周波博士及部分職員也遭受詆毀。

即使是匿名信件,但明眼的人從內容、手法、監控錄像及其他間接證據,大致也可以推證寫匿名信者的身份。

所以,該社董事局依據所收集到的證據,由周波博士及潘南弘先生於2018年7月入禀新州高等法院,起訴該社高齡頤養院前院長程潔女士。

此案的法庭聽證會分別於2019年10月16日至18日,及11月1日共四天進行。負責審理此案的Rothman 法官宣布保留裁決判詞,擇日宣判。一直延到2021年2月1日,才公開宣判。

據法官判詞表明,被告程潔女士的供詞,前後多次出現不合及矛盾,很明顯被告是在編故事、說謊話。故法庭有理由認為,被告沒有誠信,是不可以相信的人。

而被告在一些匿名信中,假冒別人(陳玲醫生)的簽名,本身就是一種犯罪的行為。

判詞表示,從保留下來的匿名信信封,內容以及被告在澳洲郵局寄信時被錄下來的錄像等證據,都表明被告就是寫匿名信的人。

本案的起訴人之一潘南弘先生向記者表示,程潔女士從2014年7月入職高齡頤養院擔任院長一職,直到2016年8月辭職離開,期間因為管理不善發生了頤養院住客失踪事件,並沒有告知董事局。

外涉嫌濫用公司信用卡和假冒簽到上班等,被董事局先後發出2次警告信後,自動辭職。之後,就出現了連續的匿名信,估計是出於報復心態,其行為已經觸犯法律。

潘南弘先生坦言,法庭的最終判決,證明法律是公正公平的;法官的判詞更表明,正義是不可戰勝的,社會是弘揚公義的。他將把其所得的賠償款項捐給華人服務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