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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州驗屍官建議槍牌申請人須證明心理健康狀況符合資格
2026年06月10日 22:00 發布 編輯:Editor

維州驗屍官建議改革槍械執照制度,要求民眾在申請或續領槍牌時,必須提供心理健康證明,而非僅依賴自我申報。這項建議源於一宗槍械持有人自殺身亡案件的調查。根據驗屍報告,一名42歲男子「AT」於2024年12月自殺身亡。生前他持有兩支手槍、兩支步槍及一支氣槍,曾被診斷患有憂鬱症及適應障礙,也曾因氯胺酮(Ketamine)濫用接受治療,並於2021年住院接受精神健康治療。然而,他在續領槍牌時並未申報相關病史,最終仍成功獲得續牌。驗屍官西蒙·麥格雷戈(Simon McGregor)指出,現行制度主要依賴申請人自行披露精神健康、酒精或毒品問題,導致審查程序難以有效評估持槍資格。他批評制度更像「蓋章式審批」,缺乏實質審核機制。

資料顯示,2016年至2025年間,維州共有342宗涉及槍械的自殺死亡案件。驗屍官認為,續牌申請人應主動提交醫療證明,以證明自己適合持有槍械,而不應完全依賴醫療人員通報。此外,調查發現,AT在死亡前兩個月曾涉及家庭暴力事件。驗屍官因此建議,兒童保護機構應可查閱槍械執照資料,以協助評估家庭暴力風險。維州政府早前已接受大部分槍械法改革建議,但尚未回應這項最新建議。

驗屍官西蒙·麥格雷戈表示,維州的槍支許可製度可以加強(ABC News: Berge Breiland)

來源: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