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3月07日 12:00 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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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澳洲通過了類似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The Global Magnitsky Human Rights Accountability Act)的法律,可凍結資產、限制簽證並制裁涉人權或腐敗人士。但該法在亞太地區的實際運用仍有限。澳洲對緬甸軍方與俄羅斯相關人士施制裁,卻迴避越南、中國等重要貿易夥伴的侵權行為。越南裔澳洲人權倡議者Trung Doan批評政府因擔憂經濟利益而自我審查,導致越南境內數百政治犯缺乏國際關注。其中記者Truong Huy San因批評政府被判刑,凸顯越南對言論自由的嚴厲打壓。
澳國立大學法學高級講師安東·莫伊塞恩科(Anton Moiseienko)博士稱,澳洲過度謹慎且多鎖定俄伊地區,與美英歐的廣泛制裁做法不符。政府雖在楊恆均等案件上發聲,也呼籲泰國停止遣返維吾爾人,但批評者認為缺乏實際問責導致迫害者無所顧忌。聯邦議會調查建議政府強化與民間合作、統一制裁標準,並加強對區域腐敗及人權侵犯的關注。官方強調以人權對話推動漸進改革,但外界憂心製裁辦公室資源不足,恐削弱澳在人權領域的公信力。若能製裁在澳擁有資產的涉事官員,或許更具嚇阻效果。
批評人士稱,澳洲沒有採取任何措施追究亞太地區不良行為者的責任(圖片來源: Reuters: Tatyana Makeyev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