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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露內閣信息是刑事犯罪的說法存在誤導
2022年02月28日 10:16 發布 編輯: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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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露內閣信息是刑事犯罪。

結論

存在誤導。沒有法律明令禁止部長泄露內閣信息。

工黨議員布蘭登·奧康納(Brendan O’Connor)說,無論是誰,泄露內閣信息、透露總理反宗教歧視法案談判內容的人犯了刑事罪

不過這一說法存在誤導。沒有法律明令禁止部長泄露內閣會議的信息。專家告訴AAP FactCheck,警方不大可能因為常規內閣泄密事件而對某位部長提出起訴,哪怕泄密違反了澳大利亞廣義上的保密法。

2月14日的國會質詢時間,奧康納說:“內閣泄密是一種刑事犯罪。對於這一旨在削弱總理的重大內閣泄密事件,總理有沒有請澳大利亞聯邦警察來調查泄密源頭呢?

奧康納的辦公室告訴AAP FactCheck,奧康納所指的是《刑法法典》第122.1條,其中規定聯邦官員非法傳播情報和安全信息是違法行為。

格里菲斯大學(Griffith University)犯罪學和刑事司法學院的高級講師哈迪(Keiran Hardy)在接受AAP FactCheck電話採訪時表示奧康納的說法“具有誤導性,因為他說的讓大多數人以為存在內閣泄密這項犯罪行為,但現實並非如此。”

哈迪博士2014年與人合寫了一篇關於澳大利亞保密法的期刊論文,而保密法正是《刑法法典》第122條中的內容。相關違法行為包括傳播“本身有害的信息”、傳播損害“澳大利亞利益”的信息以及現任和前聯邦工作人員未經許可披露信息。違反第122條規定被定罪的人可能面臨長達7年的監禁。

哈迪博士指出,第122條規定“極其寬泛”,理論上透露內閣信息可能構成刑事犯罪。但是對所有罪行“是否予以起訴是酌情決定的”,而警方不大可能會採取行動。

“在現實層面,我認為不會因為日常政治泄密而出現這樣的事,”他說。

“認為會有人因為中傷某位內閣成員而受到起訴有點荒謬,哪怕事實上有關方面的確制定了足夠寬泛的法律,有可能涵蓋這樣的情況。”

塔斯馬尼亞大學(University of Tasmania)的議會法和程序專家赫爾(Richard Herr)告訴AAP FactCheck,內閣泄密的相關法律並不像奧康納所說的“那麼簡單”,部長們“在現實中”沒有受到起訴的風險。

“儘管我們希望實現內閣保密原則,而且違反保密要求可能構成犯罪,但這個程序存在很多漏洞,” Herr博士在電話採訪中表示。

哈迪博士和赫爾博士都不知道歷史上有任何部長因為泄露內閣信息而被起訴的案例,而奧康納也不是第一位稱泄密是犯罪的議員。

2015年,工黨現在的反對黨事務管理人伯克(Tony Burke在國會稱內閣泄密是犯罪,違反了《刑法》第70條(這條規定在2018年被廢除以後,由《刑法法典》第122條取而代之)。

影子司法部長德雷福斯(Mark Dreyfus) 2016年也在國會表示,泄密是違反第70條規定的犯罪行為,違者可被判兩年監禁。自由黨前副領導人畢曉普(Julie Bishop)曾在2017年警告同事,泄密內閣信息是“刑事重罪”

結論

儘管根據澳大利亞廣義上的保密法,奧康納的說法從技術角度來講可能沒錯。但是專家告訴AAP FactCheck ,沒有法律明令禁止部長泄露內閣討論的內容。專家還說,警方不大可能因為內閣例行討論內容的泄露而對某位部長提出起訴。

具有誤導性 – 這一說法部分正確,但也存在表述不正確、脫離背景或遺漏信息的情況。

*AAP FactCheck國際事實核查網絡的認證成員。請在FacebookTwitter和 Instagram上關注我們,隨時了解我們的最新事實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