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10日 21:00 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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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州州長傑瑞米·羅克利夫(Jeremy Rockliff)因拒絕公開一名執政黨後座議員近1.5萬澳元法律費用的用途,引發外界質疑政府透明度與利益衝突問題。塔州財長艾瑞克·阿貝茨(Eric Abetz)日前在議會證實,政府於2023年1月至2025年4月期間,為Lyons選區自由黨議員馬克·謝爾頓(Mark Shelton)支付了14,958澳元法律費用,但並未說明具體原因。羅克利夫早前曾承諾會提供更多資料,但其後改口稱「無進一步評論」,僅表示每位議員在履行職務時都有資格獲得法律協助。他的態度令外界再度關注謝爾頓與Bracknell Hall社區禮堂資助項目之間的潛在利益衝突。據報,謝爾頓曾在政府決定撥款前與Meander Valley地方議會接觸,協助推動相關申請,其後州與聯邦政府共向該項目提供約100萬澳元資助,而謝爾頓本人及其三名家族成員亦同時在Bracknell Hall委員會任職。
塔州綠黨領袖羅莎莉·伍德拉夫(Rosalie Woodruff)批評州政府試圖隱瞞真相,質疑一名並非部長的後座議員,為何需要由納稅人支付高額法律費。她認為,政府拒絕解釋用途,亦令人對其他部長的法律支出產生疑問。據悉,塔州納稅人此前已為部長Jane Howlett支付約30萬澳元法律費,另為Madeleine Ogilvie支付超過10萬澳元,但政府同樣拒絕公開詳情。塔斯馬尼亞大學政策分析員Robert Hortle指出,政府為部長支付法律費並不罕見,但為普通後座議員支付則較特殊,除非其代表政府或部長執行官方職務。他認為,政府若能提高透明度,將有助提升公眾對民主制度的信任。
來源:C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