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悉尼火車、Trainlink及地鐵服務將禁止攜帶改裝電動自行車上車,違者將處以400至1,110澳元罰款。新規針對的是在普通自行車上加裝電池和馬達的改裝款,不包括正規出廠的電動自行車。禁令適用於列車及站台區域。州政府表示,此舉是經過與利害關係人討論及近3,000份公眾回饋後所作出的折衷決定。交通部長約翰·格雷厄姆(John Graham)指出,全面禁止電動自行車過於嚴苛,而改裝車風險更高,往往源自於自製安裝、劣質電池、線路不合格或零件不相容。他強調這是理性且平衡的措施,並表示若風險持續將考慮進一步行動。
消防數據顯示,今年新州已發生77起與電池相關的火災,造成16人受傷,其中包括兩起與電動自行車有關:一宗發生在Liverpool車站,另一宗發生在Blacktown車站電梯,後者涉及改裝車。另有一起電動自行車起火事故發生在墨爾本地鐵列車上。
Bicycle NSW表示支持該政策,並表示真正風險來自套件改裝的電動自行車,因為其電池、線路和充電系統往往廉價且低質。但該組織也提醒,禁令可能對無法負擔新電動車的低收入戶造成不便。新州交通部門表示,工作人員將接受相關培訓,並在政策生效後進行重點執法。同時,政府也在起草共享電動自行車的新監管法規。
新州鐵路網禁止改裝電動自行車通行的禁令將於11月1日生效(ABC News: Greg Bigelow)
來源: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