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澳洲參議院審議「延誤賠償」法案時,聯盟黨政府提出了國內旅客在航空公司延誤或取消航班,或行李在運輸過程中遺失或損壞時應得到賠償的要求。
由聯盟黨政府議員Bridget McKenzie和Dean Smith提出的立法將為乘客提供新的保護措施,要求航空公司在選擇取消或延誤航班、乘客被拒絕登機或行李遺失或損壞時提供退款或賠償。 此外還提議航空公司還將被要求確保乘客在延誤不在其控制範圍內的情況下“完成其行程”,例如天氣和安全事件。
此外,行為準則也將為乘客設定一些最低待遇標準,包括要求14歲以下的兒童與其父母或監護人坐在靠近位置。
影子運輸部長Bridget McKenzie在參議院表示,歐盟、英國和加拿大有賠償計劃,但在澳大利亞,乘客「被擱置一邊」。
聯盟黨政府提案,航班延誤或取消的乘客將獲得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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