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2月22日 18:36 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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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海岸一名著名的救生員和前警官Graeme John Maxwell Byrne,因在其家中發現3500張兒童剝削材料的圖片和視頻,將在監獄中度過接下來的五個月。今天,在Southport地區法院,74歲的Byrne對持有兒童剝削材料的罪名表示認罪。法庭聽證顯示,其中一半的圖片和四分之一的視頻屬於國際刑警組織定義的兒童剝削材料最嚴重類別,包括對最小至兩歲兒童的圖形性侵犯。
Byrne的辯護律師Bernard Reilly表示,Byrne曾在1960年代在塔斯馬尼亞擔任十年警官,後因傷離職。「在那期間,他在工作中經歷了多起創傷性事件,其中一些至今仍然困擾著他。」 Byrne在Kurruwa衝浪救生俱樂部是一位終身會員,他表示在衝浪救生的30年志願服務中,「他獲得了許多獎項和表彰。」
法官Rowan Jackson KC指出,持有兒童剝削材料是一種嚴重犯罪,「這不是一個沒有受害者的犯罪。」 Jackson法官在考慮判決時,參考了Byrne沒有犯罪歷史、早期認罪、表達的悔意、接受的心理治療以及他對社區的志願服務。Byrne被判24個月監禁,但在服刑五個月後將暫停執行。並記錄了一項定罪。
Graeme Byrne因擁有剝削兒童材料而入獄。(ABC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