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1月04日 21:30 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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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高等法院(High Court of Australia)今天以多數裁決駁回Uber的上訴,確認新州可就相關司機車資向公司徵收約8100萬澳元工資稅。爭議涵蓋2015至2020財政年度的付款,也為這宗歷時多年的稅務官司定下結果。
Uber主張,公司只是替司機向乘客收取車資、扣除服務費後再轉付款項,因此不應把車資當作須繳工資稅的付款。高等法院則認定,相關合約及司機完成行程後所得的車資,符合新州工資稅法適用的條件;車資在該法下被視為工資。這項判斷針對特定稅法及合約安排,不能簡化為法院已裁定所有平台司機在各項法律下均屬一般僱員。
新州稅務機關最早於2021年向Uber發出約8100萬澳元的稅單。Uber一度在新州最高法院勝訴,其後判決被上訴法院推翻,今天再於高等法院敗訴。法院亦裁定Uber須支付新州稅務專員的訴訟費用。
Uber表示,裁決可能對其他企業造成意料之外的影響;運輸工人工會則歡迎判決。兩方對行業影響的看法各異,但今天確定的法律結果,是Uber須承擔這筆新州工資稅。
來源:ABC News、新州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