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2日 08:00 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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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政府準備在本周向國會提交「數字注意義務」(Digital Duty of Care)法案,要求社交媒體、搜尋引擎、人工智能聊天機器人及其他網上平台,主動減少可預見的網絡傷害。
草案把未成年人面對的一般可預見傷害,以及成年人面對的「嚴重傷害」納入規管。政府據報準備刪除容許部長日後自行增加傷害類別的權力;聯盟黨此前警告,這項權力可能被用來限制政治言論。
綠黨通訊事務發言人莎拉·漢森—楊(Sarah Hanson-Young)提出三項支持法案的條件,包括讓受害者直接起訴科技公司和索償、把罰款與企業全球收入掛鈎,以及處理平台的成癮式設計。她認為,執法不能完全由澳洲電子安全專員承擔。
政府現行草案的最高罰款約為一億澳元。通訊部長安妮卡·韋爾斯(Anika Wells)的辦公室表示,政府在定稿前已收到225份意見書,並完成22場圓桌會議及60次個別諮詢。
來源:ABC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