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1月06日 23:00 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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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特別行政區(Macao SAR)初級法院週五就首宗涉及《維護國家安全法》的案件宣判,69歲前立法會議員區錦新被判監12年6個月。法院裁定他涉及顛覆國家政權、與特區以外組織或人士建立聯繫從事危害國安行為,以及違反保密等罪名;另兩項顛覆罪因證據不足不成立。法院按數罪並罰規則作出單一刑期。
區錦新於2025年7月被捕,案件在今年9月16日及18日審理。法院公布的判決理由稱,他曾與境外組織合作散布資料,並把任立法會議員期間從閉門會議取得的資料外洩。這些是法院在本案認定的事實與罪名;法院同時認為,起訴書另兩項顛覆指控未達定罪所需的證明程度。
法院表示,區錦新未自行聘請律師,法庭已指定辯護人,並批准家屬定期探視。國際組織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則批評審訊程序,對判刑表示關切。區錦新曾在澳門立法會任職近二十年,是當地知名民主派人士。
來源:澳門初級法院、Reut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