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28日 20:30 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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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法院今日裁定,星億娛樂集團(The Star Entertainment Group)因違反反洗錢及反恐融資法,須支付合共2.6億澳元民事罰款。法官摩爾(Cameron Moore)把其中1.95億澳元歸於悉尼賭場的違規行為,6500萬澳元歸於昆州業務;公司可在19個月內分四期繳付。
澳洲交易報告和分析中心(Australian Transaction Reports and Analysis Centre, AUSTRAC)於2022年提起訴訟,指星億未妥善處理高風險客戶及博彩中介帶來的洗錢風險。法院認定,其悉尼業務的反洗錢制度不符法律要求,並曾多次違規。AUSTRAC要求約4億澳元罰款;星億此前稱,若罰款超過1億澳元,可能迫使公司清盤。法官認為兩方提出的數額分別過高及過低,在裁定金額時亦考慮了公司財務狀況、既有監管處罰和補救措施。
星億在9月底持有2.39億澳元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另有8000萬澳元受限制存款;其股票在判決前暫停交易。公司能否及如何籌措付款資金,仍要看後續披露。AUSTRAC其後表示,法院認定的問題不只是個別審查疏漏,而是讓高風險客戶在資金來源未獲妥善查明的情況下繼續賭博。
來源:ABC News、Reut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