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州議會通過法案,容許法院把被定罪或正在候審的青少年送往偏遠地區營地。自由國家黨政府計劃設立兩個由非政府機構營運的設施,最多可收容60名青少年。 法院可把進入營地列作保釋條件或刑罰,最長期限為六個月。工黨、綠黨及青年權益組織反對,指過往類似營地未能有效降低再犯率。
來源:The Guard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