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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州限制法律系統中使用人工智能 首席大法官警告其影響
2025年02月03日 14:00 發布 編輯:admin

新南威爾士州(NSW)首席大法官安德魯·貝爾(Andrew Bell)對人工智能在司法系統中的影響提出警告,並在去年11月發布了適用於新州最高法院的實踐備忘錄,以限制人工智能技術的使用,該限制令於今日(2月3日)正式生效。

該規定包括禁止使用AI生成包括宣誓書(affidavits)、證人陳述(witness statements)及品格推薦信(character references)等法律文件內容。此外,任何使用人工智能來增強、削弱或改變證人證詞的行為也被明令禁止。

首席大法官指出,大型科技公司的影響力和對人工智能數據的操控能力,應促使新州司法系統對該技術的使用保持謹慎態度。他形容新州最高法院對AI的立場是嚴格且保守的,因此對法律界、無律師代理的訴訟當事人及法官均設置了部分禁令。

貝爾大法官表示,「坦白講,大型科技公司對人工智能的掌控能力,以及決定系統內包含或不包含哪些基礎數據的影響力,使我認為我們應該謹慎行事。」

他強調,人工智能能夠產生看似真實的證據,但如果這些證據並非由當事人實際提供,那將徹底破壞司法程序的可信度。

相比之下,維多利亞州最高法院對AI的態度較為寬鬆。該法院僅要求在使用AI協助準備書面證據時,必須特別謹慎,並未完全禁止AI參與證據材料的生成。

當被問及法官如何判斷證據是否由AI生成時,貝爾大法官承認,法院主要依賴誠信原則,要求證據提供者確認其材料未使用人工智能生成。

貝爾表示,「生成式人工智能的進步,使得它能夠創造出表面上連貫、清晰且極具真實感的文本或影像,這對法院來說是一個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