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1月10日 16:20 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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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禁火令意味著禁止在露天生火。實施全面禁火令有助於限制火災發生和蔓延的可能性。
在全面禁火令期間,您不得在露天點燃、維持或使用任何火源,也不得在露天進行任何會引發或可能引發火災的活動。
一般性高溫作業(例如焊接、打磨、氣割,或任何會產生火花或火焰的活動)不得在露天進行。
新州鄉村消防局(NSW RFS)強烈建議您重新考慮使用拖拉機、割草等作業,以降低在自有物業上引發火災的風險。在特定條件下,NSW RFS可能會發布收割安全警報(Harvest Safety Alert)。
在高溫、乾燥並伴隨強風的天氣條件下,叢林火災更容易蔓延並造成破壞。這通常發生在火險等級為“極端(Extreme)”或“災難性(Catastrophic)”的日子。
為降低火災對生命、財產和環境造成破壞的風險,NSW RFS 專員可宣布實施全面禁火令。
可以,但需滿足以下條件:
全程由負責任的成年人直接看管並在場;
運轉期間,兩米範圍內不得有可燃物。
可以,但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全程由負責任的成年人直接看管並在場;
運轉期間,兩公尺範圍內不得有可燃物;
具備持續、即時的供水;且燒烤爐位於距離永久性私人住宅(如住宅)20公尺以內;或位於指定野餐區域,且設備已獲得地方議會、國家公園或州立森林批准。
不可以。在全面禁火令期間,任何使用固體燃料(木柴、木炭、炭塊等)的燒烤爐或木火披薩爐不得在戶外使用。
不可以。全面禁火令當日,所有許可均暫停。禁火令解除後,如許可未過期,方可恢復使用。
有關許可的更多信息,請參閱Fire Permit 頁面。
若環境保護局(EPA)認為依據天氣預報條件,露天或焚化爐焚燒可能導致空氣污染累積,可依據《Protection of the Environment Operations Act 1997》第133條發布禁燒通知(No-Burn Notice)。
查詢禁燒通知是否生效:
造訪 EPA 網站
查看《Sydney Morning Herald》的公開公告欄位(生效當日刊登)
致電EPA環境信息熱線:131 555
部分活動可能獲豁免,例如:緊急基礎設施作業、蜂箱煙燻器、採礦作業、甘蔗收割、煙火或儀式性用火等。 NSW RFS 專員負責審批豁免。每次宣布全面禁火令時,相關豁免會刊載於新州政府憲報(NSW Government Gazette)
若您希望在全面禁火令期間點火或進行高溫作業,可先查閱 Government Gazette 是否有適用於您情況的標準豁免。若無覆蓋,您可透過全面禁火令豁免申請表申請特定豁免。
提交後,您將收到確認郵件。請注意,至少需要7天的處理時間進行評估。
如獲批准,NSW RFS 將簽發豁免文件,並列明您在禁火令當日點火或作業時必須遵守的條件。
當場罰款 $2200
若案件進入法院,最高可罰 $5500 和/或 12個月監禁
若火勢失控並對生命、財產或環境造成損害,處罰將大幅提高,最高可達 $132,000 罰款和/或14年監禁。
此外,遭受損失的一方還可對責任人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