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周立民總領事率總領館有關領事工作人員出席2CR澳洲中文廣播電台“防範電信詐騙”專題訪談節目,就領區中國公民防範電信詐騙有關問題接受專訪。有關內容如下:
本台記者溫子龍與周立民總領事進行專訪
【周立民總領事接受專訪】
記者:非常感謝周立民總領事出席2CR澳洲中文廣播電台“防範電信詐騙”專題訪談節目,請您介紹一下您和總領館針對領區中國公民防範電信詐騙提供領事保護與協助有關問題和看法。
周總領事:非常高興通過2CR澳洲中文廣播電台與領區同胞溝通交流。近期,澳大利亞新南威爾士州連續發生多起針對中國公民的電信詐騙案件,特別是過去的一個月就發生了數起針對中國留學生的“虛擬綁架”類電信詐騙案件。這幾起案件的受害學生及其家屬不僅遭受了巨額經濟損失,也承受著沈重的精神壓力,令我們十分痛心。
中國政府高度重視海外同胞的安全問題。習近平主席多次強調要全力做好海外中國公民特別是留學人員的領事保護與協助工作。留學生大多年紀尚輕,社會經驗不足,容易成為電信詐騙分子的攻擊目標,一旦上當受騙,往往會對個人生活成長產生極為負面的影響。幫助領區中國公民切實防範電信詐騙已成為總領館領保工作的重中之重。長期以來,駐悉尼總領館秉持“以人為本,外交為民”的理念,始終把領區廣大中國留學生的安危擺在突出重要的位置,多次下大氣力開展針對留學生的預防性領保宣傳工作,通過發布領事提醒、召開座談會、深入校園開展宣講活動等多種方式增強宣傳效果,幫助留學生提高防範詐騙意識和能力。
在處理電信詐騙類領事協助案件過程中,我們深感“預防就是最好的保護”。今天,總領館通過2CR澳洲中文廣播電台與領區同胞進行溝通交流,目的就是幫助大家樹立防騙意識,增強識騙能力,盡可能減少電信詐騙案件的發生,防患於未然。下一步,我們將繼續與新州警方及有關高校密切合作,多措並舉開展反詐宣傳,全力遏制領區針對中國公民電信詐騙案件的頻發勢頭。
駐悉尼總領館將永遠是保護領區中國公民安全的堅強後盾!祝願廣大僑胞及中國留學生生活幸福、工作學習順利!
【有關領事工作人員接受記者采訪】
問:澳大利亞新南威爾士州連續發生多起針對中國公民的電信詐騙案件,請問您能否分享一下最近的案例?
答:近期,澳大利亞新南威爾士州連續發生多起針對中國公民的電信詐騙案件,特別是針對留學生的“虛擬綁架”類電信詐騙案件。詐騙分子通過多種渠道套取受害者個人信息,精心設計騙局,制造綁架假象,向學生父母索要高額“贖金”。此類詐騙極具迷惑性和傷害性,給受害者及其家屬帶來巨大經濟損失和嚴重精神傷害。
此前,我館已通過館網和微信公眾號發布了幾起典型的電信詐騙案例。借此機會,我們結合具體案例,再梳理一下詐騙分子的手段和套路,幫助大家更好地提升防範能力。
留學生A接到一通語音電話,接通後,對方語音提示“您好,這里是**快遞。您有一份寄往國內的快遞已被扣押。如需了解詳情,請撥1轉人工服務”。A按照語音提示轉到人工服務後,對方以“需在系統內查詢快遞信息”為由,要求A提供個人姓名、護照號碼、國內身份證號碼等信息,並表示A近期寄往國內的快遞中有一張銀行卡涉嫌洗錢,已被上海海關扣押。A表示對此事毫不知情,對方稱可能是A個人信息泄露導致,並隨後將電話轉接至所謂的“上海市公安局”,請A通過電話向“上海市公安局”報案。
電話接通後,所謂的“上海市公安局”在詢問A的姓名後,主動報出了A的護照和國內身份證號碼等個人信息,稱A已卷入某重大涉密跨國洗錢案件,作為該案重要犯罪嫌疑人之一正被通緝,並向A發送了“最高人民檢察院”出具的“通緝令”,威脅A將在短期內被逮捕並遣返回國。如果A不想被逮捕,“警方”可幫助其辦理取保候審,但需A向某“國家安全賬戶”轉賬160萬元作為保證金。同時,因案件涉密,嚴禁A向他人透露案件有關內容,並要求A近期不能出門,在手機上安裝某社交軟件,每隔2小時通過該軟件向“警方”報備當前情況。在感到A仍對此事存疑後,詐騙分子主動與A通過社交軟件視頻溝通。視頻中,詐騙分子模擬“警方”辦案場景,A看到對方確實身著警服後,對此事深信不疑。
A表示手頭暫時沒有160萬,詐騙分子建議A以在澳投資股票、購買房產、申請讀博、預交學費等理由向父母索要資金,但A父母均認為事有蹊蹺,拒絕向A提供資金。最終,詐騙分子教唆A自行拍攝被捆綁、毆打、向家長哭訴要求解救等圖片和視頻,然後要求A離開目前住所,入住賓館,並切斷手機、微信等通信渠道,斷絕與家人和親友的聯系。詐騙分子在A與外界“失聯”期間,冒用A微信聯系其家長,謊稱A已被“綁架”,並發送事先拍錄好的圖片和視頻以證明“綁架”真實性,向家長索要巨額“贖金”。由於詐騙分子能準確說出A的個人信息,並提供相關被“綁架”圖片、視頻,家長信以為真,經討價還價,最終向詐騙分子轉款數十萬元。
問:除加強警惕和保護個人信息外,您還有哪些可以幫助留學生預防和應對各類詐騙的建議?
答:首先,要培養自身防範詐騙意識。比如,當手機收到陌生來電,在電話接通前就要考慮到這有可能是詐騙電話,培養防備心理。如果同學們能做到對陌生來電心存警惕,詐騙分子得手的成功率就會顯著降低。
其次,詐騙分子往往會偽裝成國內公檢法機關、駐外使領館或國際快遞公司與大家聯系。如果懷疑對方是冒充以上部門工作人員的詐騙分子,可直接掛掉電話,然後自行登陸相關單位官方網站查詢聯系方式,並致電核實,切勿根據詐騙分子提示回撥電話。
第三,希望大家多積累一些防範電信詐騙知識。如總領館不會通過電話或電話錄音通知同學們有重要文件、包裹需要領取,或者有涉及國內的案件需要處理。如接到“有重要快遞未取”、“參與跨國洗錢案”等通知,可直接掛斷電話,切斷聯系。不要輕易相信詐騙分子發來的“逮捕證”、“拘留證”和“國內公檢法機關網址鏈接”。公檢法等部門有嚴格的辦案程序,不會通過視頻聊天方式展示警服、警徽和警官證後在線進行筆錄審訊,不會在線辦理取保候審,不會要求當事人繳納保證金,也不存在所謂的國家安全賬戶。
最後,如遇可疑情況,請及時聯系家長、學校和總領館。詐騙分子會以案件涉密為由,要求受害者與他人(包括家人、朋友)斷絕一切聯系,與詐騙分子保持24小時視頻通話狀態,目的是將受害者與外界信息完全隔絕,防止受害者經親人或朋友提醒後幡然醒悟。所以大家在遇到可疑情況時,一定要及時聯系家長、學校和總領館,避免上當受騙並遭受重大財產損失和精神傷害。
能做到以上幾點的話,基本上就不會成為電信詐騙案件的受害者。
問:近年來,新南威爾士州針對留學生的虛擬綁架和詐騙案例是否有增加的趨勢?
答:新冠疫情發生之前,新南威爾士州也曾多次發生針對留學生的虛擬綁架類案件。疫情期間,因大量留學生在國內上網課,涉留學生的虛擬綁架和詐騙案例有所下降。今年年初留學生陸續返澳,虛擬綁架類案件和其他電信詐騙案件明顯增多。
問:所謂虛擬綁架是否只針對留學生?
答:近期發生的幾起虛擬綁架類案件的受害者都是留學生。
問:詐騙分子如何獲取受害者的個人信息?
答:根據我館工作經驗,詐騙分子主要通過2種方式獲得受害者的個人信息。一是詐騙分子本身並不了解受害者的個人信息,電話接通後,再以“需在系統內查詢快遞或者案件信息”為由,套取受害者個人姓名、護照號碼、國內身份證號碼等信息。後續詐騙分子在將電話轉接至所謂國內“警方”後,再由“警方”主動報出受害者信息進行核實,制造“警方”已掌握受害者全部個人信息的錯覺,騙取受害者信任。二是受害者身份信息此前已通過其他途徑泄露,被詐騙分子通過不法途徑掌握。這種情況下,詐騙分子往往能直接準確說出受害者的身份信息。
問:曾有留學生接到自稱“中國反詐中心”的電話,經官網查閱,來電號碼確實與中國反詐中心官方公布的電話號碼一致,請問留學生如何判斷真偽?
答:詐騙分子可通過改號軟件將其來電號碼顯示為某特定機構的電話號碼,騙取受害者信任。如受害者對詐騙分子身份存疑,詐騙分子會讓受害者通過114、官方網站等渠道,驗證來電號碼確為有關機構的電話號碼,加深受害者對其信任。所以同學們如果看到手機上顯示的電話號碼和國內有關部門官網上顯示的電話號碼相同,也不要貿然相信。
如懷疑對方是冒充使領館或國內公檢法機關的詐騙分子,可果斷掛掉電話,然後自行登陸相關部門的官方網站查詢聯系方式,並致電核實,切勿根據對方提示回撥電話。
問:如不慎被騙,應如何處置?
答:如不慎上當受騙,請及時向澳大利亞警方報案,如款項系通過中國大陸地區銀行卡轉賬取現,可同時向國內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報案。
問:在“虛擬綁架”類詐騙案件中,如留學生已被控制,家長接到相關電話或圖片視頻時應如何應對和求助?
答:“虛擬綁架”類詐騙案件之所以被稱為“虛擬綁架”,主要是因為受害者本身並未真正遭到綁架,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與外界的聯系實際上也是暢通的。但受害者因為完全相信詐騙分子,在精神上已經被詐騙分子操控。經過詐騙分子十幾天甚至幾十天的持續洗腦,最終拍攝了自己被捆綁的照片和視頻,制造自己“被綁架”的假象。
這種案件最好的防範方式是同學們增強自身防範意識,不要上當受騙,防止父母收到孩子“被綁架”的圖片或視頻。
從之前幾起“虛擬綁架”案件來看,父母在收到孩子“被綁架”的圖片或視頻後,只要是第一時間聯系總領館,我們都會指導父母立刻向澳警方報警,同時向父母介紹“虛擬綁架”類案件的詐騙手法,提醒他們不要輕易轉賬。澳警方接到報警後,會立即調派警力,結合技術手段,全力尋找受害者。找到受害者後,我館或澳警方會第一時間告知當事人父母。
問:我留意到很多留學生,包括我自己都會收到一些套近乎的短信,例如“你是不是某某的朋友?”、“聽某某說你開了家店…”以此展開話題循序漸進進行詐騙。請問遇到此類短信我們應該如何回應呢?
答:這種短信我們建議大家直接忽視就好。
問:總領館在什麽情況下會主動聯系領區中國公民?
答:基本上只有大家向總領館申請換發護照、辦理公證或認證業務後,如上傳或遞交的材料不完整,總領館工作人員會通知當事人補交材料,但不會有涉及任何財務方面或者國內刑事案件等情況。如果同胞們突然接到自稱是總領館或大使館的電話,告知你已卷入國內某刑事案件,基本可以判定是詐騙。
問:政府機構在什麽情況下會要求我提供銀行賬戶或銀行卡信息呢?
答:駐悉尼總領館不會電話詢問領區同胞的銀行賬戶或銀行卡信息。凡自稱駐外使領館或國內公檢法機關要求提供銀行賬戶或銀行卡信息,基本可以判定是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