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高法院允許德州,在下個月加速審理德克薩斯心跳法前,維持近乎全面的墮胎禁令。德克薩斯心跳法又名SB8,該法律禁止婦女在懷孕6週後墮胎,而絕大部分女性在懷孕6週前都難以得知自己已經懷孕,所有該法案意味著完全禁止女性墮胎。SB6法案允許對額外醫療緊急情況例行處理,但被強奸和亂倫但情況不包括在內。
拜登政府早前曾表示要求最高法院阻止該法律,因為SB8與1973年具里程碑意義的羅訟韋德案(Roe v Wade )相悖。該案後允許女性在胎兒能離開子宮獨自存活前,通常是孕22-24週之間,自主選擇墮胎以保障女性的生育權。
美國婦產科醫師協會表示,德克薩斯心跳法並不可以稱為心跳法。因為在6週的時候,胎兒尚未產生心跳,感應到的心跳是將會形成心臟組織的感應式閃爍。目前德州的法律允許任何人都可以起訴為孕6週後的婦女進行墮胎手術的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