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州將可能擴大警方的權力,以打擊家庭暴力施暴者。 州政府已確認正在與維州警察就加強家庭暴力安全通知進行討論,這是警方發布的一項命令,暫時禁止施暴者在14天內與受害者倖存者接觸。 根據警方的提議,警察將有權向施暴者發出持續性或永久性的家庭暴力安全通知。 警方表示,這將免除受害者需要去法院申請家庭暴力干預令的麻煩。 政府表示,這項措施可能會更好地保護受害者倖存者,有助於追究施暴者的責任,並避免受害者不得不去法院尋求永久保護。警察局長Anthony Carbines表示,維州警察平均每天簽發31份家庭暴力安全通知。 他說:“如果有機會確保維州警察可以擁有不在14天后失效的持久性家庭暴力安全通知,不會使受害者被迫面對法庭,並提供即時和長期的安全,那麼我們需要考慮這一點。”
週六,維州警方發言人表示,擬議中的改革將使警方能夠向施暴者提供立即長期的保護,並幫助他們避免在法庭面對施暴者時產生任何創傷。 維州警表示,去年簽發了大約11,500份家庭暴力安全通知。 家庭暴力服務機構Berry Street表示,他們支持這項潛在的改革,因為這意味著受害者倖存者可以免受繁重而不必要的法院程序。
維州警察局長表示,政府正在考慮擴大警察權力,以更好地保護家庭暴力受害者(圖片來源:ABC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