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08日 20:00 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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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州議會調查委員會建議,州政府原本計劃對電動自行車(e-bike)及電動滑板車(e-scooter)全面實施10公里時速限制的方案應作出調整,認為相關限速應只適用於高行人流量區域,而非所有共享步道。委員會指出,在共享步道全面限速10公里並不實際,建議除非另有標示,否則共享步道不應實施該限制,但當騎士距離行人10米範圍內時,可考慮限速15公里。委員會同時支持其他改革措施,包括要求所有使用者至少持有學習駕照(Learner’s Licence),以及禁止16歲以下人士使用電動代步工具。不過,因殘疾、健康或年齡原因無法取得駕照,但仍具安全騎乘能力者,應獲豁免。
早前逾百名電動自行車騎手曾在布里斯班的故事橋(Story Bridge)集會抗議。示威組織者凱瑟琳·古德(Kathryn Good)批評,全面10公里限速將令原本10分鐘的通勤變成40分鐘。此外,委員會亦建議放寬現有電動自行車的技術要求,避免大量合法產品變成違規。昆州自行車協會(Bicycle Queensland)警告,若按原方案推行,自2017年以來售出的23萬輛合法電動自行車中,超過九成可能不再符合法規。
來源: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