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本週將通過的法律,新州的建築商將被迫在新房屋完工之前修復缺陷,該法律旨在加強該州建築監管機構的權力。 目前的法規僅允許檢查員在建築完成並且購屋者提出投訴後發布整改命令。 新州建築專員戴維·錢德勒(David Chandler)表示:“到那時,事情已經無法挽回。越早介入,越有可能獲得更好的結果。” 這些變化將賦予檢查員在住宅建設過程 中隨時進入任何住宅的權力,以尋找缺陷。 新州州長克里斯·明斯(Chris Minns)表示,在該州努力解決住房短缺問題時,這些法律旨在增強公眾購買期房的信心。 明斯說:“通過該系統獲得新房、單元房和公寓的融資模式的一個重要部分是讓人們購買期房。現在,這需要一種信任的飛躍。”
作為新法的一部分,將向監管機構承諾2,400萬澳元的經費,該機構將由從Fair Trading調任的400名檢查員組成。 建築部長阿努拉克·佔提馮(Anoulack Chanthivong)表示,這些改革將根絕建築業事後規避責任的行為。
新州建築專員大衛錢德勒(右)的權力和資源將會增加(圖片來源:澳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