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2日 16:59 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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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州政府已向國會提出一系列新的公寓改革法案,稱這些改革為州內公寓生活設定了新標竿。然而,當公平貿易部長阿努拉克·詹蒂文(Anoulack Chanthivong)週三向議會發表講話時,該法案的一個重要部分卻沒有受到太多關注。根據擬議的改革,如果有合理理由相信業主公司沒有修繕公共財產,新州公平交易廳將尋求新的權力,無需搜查令即可進入該州的任何公寓大樓。根據提議,公寓單元也可以在獲得搜查令或業主同意的情況下進入,業主將被要求提供文件、同意接受采訪,並允許從其住所扣押物品,否則將面臨2200澳元的罰款。
新州公平貿易部門發言人在聲明中表示:“這些新的調查權力僅用於調查和執行業主委員會維護和修復公共財產的責任。” 業主委員會,之前稱為共管物業公司,是指在在一個公寓物業中,所有單獨業主的集體組織。此前,監管機構僅被授予進入新公寓建設的權力,以強制開發商修復建築缺陷。這些權力現在將擴大到覆蓋所有現有建築物,並用於強制業主公司履行其義務。
該監管機構正在尋求新的權力,以進入該州的任何公寓大樓(圖片來源: ABC News: John Gun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