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法院裁定,在墨爾本公立學校遭受反猶太欺凌的猶太學生將獲得總計約 435,000 澳元的賠償金。
法官 Debbie Mortimer 發現維多利亞州和布萊頓中學校長違反了《種族歧視法》,他們在 2015 年至 2020 年期間未能妥善解決反猶太主義問題。 該案由原告Joel Kaplan和Matt Kaplan、Liam Arnold-Levy、Guy Cohen和Zack Snelling提起,他們聲稱自己多次成為同學的攻擊目標。他們說,他們受到其他學生的反猶太嘲諷,學校周圍還塗鴉著納粹標誌。
在周四公佈的一份長達455 頁的判決書中,莫蒂默法官批評了校長Richard Minack的行為,稱他未能懲罰那些畫納粹符號的學生,也未能在全校範圍內開展活動來阻止反猶太行為。莫蒂默法官表示,“對反猶太塗鴉有一種莫名其妙且不尋常的容忍,並且準備忽視、淡化和不認真對待猶太學生及其家人的投訴”。每個申請人都過早地離開了BSC,法院已經承認,其中五分之四的人離開BSC 的原因是他們在BSC 經歷過的其他學生的反猶太主義,以及他們感到米納克先生和BSC 工作人員的不安全和不受保護,”
同时學生們指控米納克先生在學校集會上發表演講時也違反了《種族歧視法》,其中包括“冒犯、侮辱、羞辱和恐嚇猶太學生”的言論。
Joel Kaplan(中)是五名自稱在學校遭受反猶太欺凌的前學生之一。(图片来源: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