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前新南威爾士北部警官被判有罪,因知ingly與一名未滿16歲的兒童發生性行為。特洛伊·羅伯特·克里德蘭在犯罪行為發生時是一名28歲的警察,在一個小鎮上任職。這些罪行發生在2020年的幾個月內。在里斯莫爾地方法院進行的審判面臨了幾次延遲,持續了四周,但陪審團經過2小時22分鐘的審議後作出了裁決。陪審團認定克里德蘭在擔任警官期間多次與這名女孩發生性交,而她在這段時間內處於他的權威之下。出於法律原因,女孩不能被透露姓名。陪審團還認定克里德蘭犯有使用這名女孩製作虐待兒童材料的罪名,並試圖妨礙司法公正。然而,陪審團確定,在一次性行為中,這名女孩在其中一次性行為發生時並不在克里德蘭的權威之下。陪審團被指示對一項性交罪名不予判罪,因為在整個審判過程中法庭未聽到與該指控相關的任何證據。
克里德蘭證明他加入Tinder是為了找“一個人來談談”他在執勤期間因壓力而導致的心理健康問題。他告訴法庭,他與這名女孩的首次相遇是在Tinder上,他聲稱她謊稱自己的年齡。他提供了對話截圖作為證據。陪審團聽到,這名未成年女孩在多次交叉審問中撒了謊。檢方稱,她的謊言“並不特別聰明”,很容易被揭穿,因此她不太可能對她與克里德蘭之間的性行為的性質持續撒謊。在陪審團的裁決後,克里德蘭被拘留等待判刑。此案將於7月24日在里斯莫爾地方法院進行提請聽證。
前警官特洛伊·克里德蘭(左)已被拘留(ABC 北海岸資料圖片)